京东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按照“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合法运行、依法管理”的原则,建立体现双方特色、发挥双方优势的管理及运营制度。理事会是学院领导决策机构,统一负责领导学院工作,支持院长、执行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。京东学院设院长1人,执行院长1人,院长、执行院长由双方推荐产生,由理事会聘任,院长原则上由北京物资学院推荐的副校长级别领导兼任。院长对京东学院的全面运营、管理及整体工作负有领导责任,执行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京东学院理事会及行政机构主要成员如下:
理事长 张旭凤 朱筱林(京东)
副理事长 周 丽 姜 旭 陈 蕾 姜耀东(京东) 徐永(京东) 韩栋(京东)
院 长 张旭凤
执行院长 孔德超